据报载,北京市从2009年起,开始实行门、急诊医药费实时报销,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在看病结账时,既享受到方便的服务,又减轻了负担。可是,由于一些常用药没有进入医保目录,这又不免使得不少市民感到“美中不足”。
常用药没有进入医保目录,明显有悖于医疗保险“低水平、广覆盖”的基本原则,其直接影响医生的施救方案和患者的快速康复。目前国家批准上市的药品约14500种(西药6500种、中成药8000种),其中医保药品目录报销品种3520种,仅占上市品种的24%,这也意味着有76%的上市药品未能进入医保目录。医生开方讲究对症下药,可多达76%的药品不能报销的现实,严重制约了医生的用药权,医生开处方时,不能不考虑患者用哪些药可以报销,哪些药不能报销。医生考虑患者的经济利益没有错,但有时却是以牺牲直接治疗效果为代价的。同时,疾病千差万别、患者存在个体差异,不同患者需要选择不同的药品,大量常用药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,势必使得患者的用药受限,健康权益受损。
一些常用药没有进入医保目录,原因不言自明。因为医保药品目录的制定,需要充分考虑节约医疗费用。只是这种节约,与药企的利益受损相比,实在是微不足道。全国每年的药品消费约3000亿元,而医保每年支出的药品费用只有约500亿元。因为一种药品进不了医保目录,就等于自动失去了招标资格,药企会蒙受不小的损失。为了使自己的药品进入医保目录,有的药企便铤而走险、搞不正当竞争,这又加剧了行业不正之风。
医保目录里的不少药品都是老品种,虽然过去几年中,该目录也进行过一些调整,但调整的结果与临床需要、患者期望相比,一直有着不小的距离,一些既有疗效优势又有价格优势的新药,始终没能进入医保目录。在不久前结束的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上,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,我国将制订并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09版)。如果大量的常用药不能报销,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岂不失去应有的意义?
实现常用药全部进入医保目录并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。比如,将限制报销药品具体品种改为给各类用药选定基本报销标准,使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全部进入医保药品目录,以达到创造良好用药环境、方便患者治疗的目的。